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

致力於文化保存、社區營造、民眾參與、館舍經營暨管理維護、環境教育之推廣,期能將學校課程及實務經驗結合,在環境中學習,作為大專院校學生的交流平台與能力培養。

本會特制定實習相關辦法,提供大專院校學生前來服務學習及實習。

一、實習辦法

  1. 為運用本會專業人力與教育資源,提供大專院校學生實務學習的機會,特訂定「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大專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  2. 本會實習生係指國內外大專院校與本會業務相關科系之學生,自行或由學校統一,向本會提出申請後,經相關人員書面審查或面談同意來館實習者。
  3. 申請作業採網路申請,申請時應填具「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實習申請表」與相關附件以供審核。
  4. 受理申請實習之業務範圍包含本會各類工作領域,依該年度所需人才招聘。
  5. 實習時數不得少於一百二十小時,每週至少到館服勤三天,每次八小時,應配合例假日實習。
  6.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本會指定人員之指導及考核。
  7. 實習生到館實習為服務性質,不給付報酬(午餐、薪資、保險和津貼)。
  8. 實習期間每次出席應確實簽到,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時數核計,如總時數未達本會要求時數者,不開具實習證明。
  9. 實習生應實習結束時繳交實習總報告一份,內容應含封面、申請表、心得報告、實習日誌、值勤簽到表,以及相關紀錄附件。服務時數期滿且表現優良並有具體工作績效者,由本會核發實習證明書。
  10. 未經本會許可,不得擅自列印、複製、引用以及對外發表本會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。
  11. 實習生如有不當或損害館譽之行為,本會有權中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做適當處分。

二、實習對象

  1. 大專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。
  2. 就讀歷史文化、環境教育、建築、設計或博物館等相關科系。
  3. 對館舍經營、活動規劃與辦理、展示策劃、文獻整理分析有興趣。
  4. 具平面設計、模型製作、活動辦理與執行、街區訪談或文獻整理分析能力者尤佳

三、實習期間:

1.暑假期間: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,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申請。

2.學期期間:

  • 上學期(每年9月至12月),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申請。
  • 下學期(每年2月至6月),前一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申請。

四、申請程序

  1. 申請人須準備下列資料:實習申請書、實習計畫書與相關附件
  2. 截止日期前寄至tw.ihrm@gmail.com,並於信件主旨註明「2017學會暑期實習申請_您的姓名」。
  3. 本會依據需求,將邀請合適者到會面試。

實習生申請表

實習生申請表

實習生申請表

五、實習內容:

  1. 實習工作依工作內容可能需要安排假日執勤時間。
  2. 參與日常營運運作、活動協助、文獻整理分析等相關事宜。

六、考核

  1. 實習期滿得交實習報告乙份。
  2. 本會依各校所提供之考核方法為優先考量依據進行考核。
  3. 實習期間應遵守館方規定,若學生實習中途停止,則不予實習成績。